|
环卫工人重症中暑遭工伤质疑 清洁公司或告其顶包 |
2010-08-01 编辑:杭州保洁公司 查看:2995次 |
|
|
环卫工人重症中暑遭工伤质疑 清洁公司或告其顶包 昨天(7月13日),昏迷了一个星期的62岁安徽籍环卫工人张德兰终于在温州市二医醒了过来,从重症监护室转到普通病房,还不能说话的她要面对的局面是:清洁公司已经停缴了医药费,家人东拼西凑的8000元也只能撑到昨天,更糟的是,清洁公司称还有可能会“告”她冒名顶替。
晕倒
7月5日,下午四点钟,天闷热,62岁的张德兰已经工作好几个小时了。她终于挺不住,晕倒在东瓯大桥桥下的附近马路边。当时,她的老伴,也同是环卫工人的67岁赵树荣就在离她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收垃圾,全然不知……
附近的环卫工人发现后,就打电话给她“所属”的温州市黄河清洁有限公司,公司马上派车把昏迷的张德兰送到温州市二医急救,并缴了5000元医疗费。
据该院一位姓陈的医生介绍,张德兰送来时,属于重症中暑。若不给予迅速的治疗,可引起抽搐、永久性脑损害、肾脏衰竭甚至死亡。根据临床表现,重症中暑是中暑中情况最严重的一种。
对市民来说,重症中暑并不常见。
变脸
7月9日,张德兰“所属”的温州市黄河清洁有限公司再缴了6000元后,就不再续缴医药费了。清洁公司称,他们发现张德兰是冒名顶替的。
据温州市黄河清洁有限公司一位姓张的负责人介绍,公司发现张德兰是冒名顶替,昨天,他刚刚和律师谈完张德兰的事情,说不定还要告张德兰欺诈。当记者问之前知不知情张德兰是冒名顶替时,这位姓张的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
不过,张德兰家属对此有不同看法。
原因
张德兰的冒名顶替背后,有一段故事。
张德兰的亲戚赵彩英之前是温州市黄河清洁有限公司的一名环卫工人,半年前,赵彩英有事回老家了,张德兰看到这个难得的工作机会,就拿着赵彩英的身份证和私章,冒名顶替赵彩英,和老伴赵树荣来到温州。赵树荣在另一家清洁公司当环卫工人。
张德兰出事后,张德兰在江苏打工的大儿子赵含永也特地赶到温州。赵含永说,他家家境困难,家庭成员都是外出打工,弟弟赵洪峰刚动过肿瘤手术,他的父母为了能给家庭多挣点钱,来到温州扫马路。老两口一个月能各挣1000多元钱。
赵含永说,他62岁的母亲干活很积极,扫马路很仔细。她还在工作时间之余再包了一段路,为了每月能多赚400元钱。
针对清洁公司方的“不知情”,赵含永这样解释: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不会写字的张德兰都要用赵彩英的私章,他母亲在清洁公司已经领了4个月的工资了,那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是知情的,只是默认了,公司总不可能把工资发给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吧。
争议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高温已被列为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中暑也被明确列入职业病范围,因高温作业中暑并有疾控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就可作为工伤处理,并享受工伤待遇。冒名顶替的张德兰中暑是否属于工伤,温州市律师有不同看法。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卓予拉律师认为,张德兰冒名顶替,是代班性质,只和被代替者赵彩英产生雇佣关系,也就是说,张德兰没有和温州市黄河清洁有限公司形成劳动关系,既然张德兰没有和公司形成劳动关系,那张德兰的中暑就不能算是工伤。该清洁公司只是和赵彩英存在劳动关系。
而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陈明贤律师却认为,张德兰的中暑是否属于工伤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张德兰本人确实在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并领取工资报酬,虽然其存在冒名顶替的行为,但公司知情并予以默许,则张德兰与公司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其中暑应当算工伤。张德兰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劳动部门认定其是否属于工伤。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