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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雇佣清洁公司强拆钉子户,杭州清洁公司 |
2009-10-24 编辑:杭州保洁公司 查看:260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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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洁公司讯】因为不满意开发商的搬迁赔偿条件,家住河池市南新东路的杨女士,成为了原河池市汽车配件厂生活区内唯一的“钉子户 ”。7月30日晚,杨女士的房子被强行拆除。她认为,在她和家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开发商就擅自强拆房屋,侵犯了她及家人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事采访时,开发商方面称,杨女士房子被拆之事,他们并不知情。
房子被突袭拆除
7月31日,记者来到了杨女士所说的房子所在地,这里已成一片废墟,一台电冰箱、一台洗衣机等物品被搬到废墟旁,一些衣服和日用品则被埋在了碎砖块下。
据杨女士介绍,7月30日中午12时许,她和女儿回到自己房子的所在地,远远看见一台挖掘机在钩挖她的房子。上前一看,她发现房内的部分电器已被人搬出,一面墙已经倒塌,房内物品有的被压,有的被埋。杨女士的女儿站在挖掘机前阻止拆除,在场一名自称是开发商负责人的人下令继续拆,但是挖掘机的司机不敢开动机械。
杨女士说,母女俩担心一离开开发商就会强行拆房,就一直守在房子旁。到了晚上8时许,母女俩肚子饿了,就去吃东西。10时许,两人返回时,吃惊地发现,房子已被拆除,挖掘机也撤离了,废墟上空无一人。
缘起房屋拆迁补偿没谈拢
据了解,杨女士原来所住的房子是一栋4层高的楼房,共住了24户人家,杨女士住在一楼。对此处进行开发的是河池市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联公司)。
杨女士说,2009年4月,嘉联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开始做各住户的搬迁动员工作。与杨女士谈赔偿问题的是一名姓何的工作人员。杨女士说,由于她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她与何某只见过两次面,很多次协商都是在电话里进行的。起初,何某只同意赔偿25万元,但杨女士不同意。经多次协商,双方把赔偿款谈到了29万元。她告诉记者,这一数额离自己的预期已经相差不远,遂有了同意搬迁的念头。
可是,一些早先同意搬迁的住户离开后,嘉联公司就派出工人将空房子的门窗拆除,然后在里面不分昼夜地敲打,往往头天晚上敲到次日凌晨1时许,刚消停几小时,凌晨5时又开始敲了。剩下的住户不堪忍受,只好同意搬迁。杨女士昔日的邻居李女士证实了这一说法:“搬走一户,施工队就拆除一户的房子,这么大的安全隐患让我们这些还住在里面的居民怎么安心?他们还派人不分昼夜地敲敲打打,谁还能住得下去,最后大家就都走了。”
杨女士说,自从动员搬迁后,她家里大晴天也莫名其妙地积满了水,此后又被断水断电。7月27日,她家里的防盗网被拆除,女儿饲养的两只爱犬又被人折磨死。她气愤地说:“原本我已经打算答应开发商的赔偿条件,搬离这里。但是遇到这些事情,足以证明开发商对我们这些拆迁户没有诚意,所以,我拒绝搬离这里,除非开发商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可是,没想到开发商趁我们去吃饭,拆了我家的房子。”
是否可强拆部门说法不一致
7月31日,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拆迁办公室的负责人覃建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拆迁办公室是今年6月份才成立的,对杨女士房子的情况并不是十分了解,但是他认为,开发商在没有与被拆迁户协商一致时,不应该擅自拆除杨女士的房子。如果强制拆除,则应该要申请政府及法院的批准。
对于此事,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质量安全监察科科长唐斌却表示,据他了解,嘉联公司开发这个项目是拥有一整套合法手续的。一栋房子不可能因为一户人家不同意搬迁而停滞建设项目。如果长期拖下去,开发商方面将会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嘉联公司如果在保证杨女士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是可以拆除杨女士的房子的。当然,如果杨女士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了侵权,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开发商称房子并非他们所拆
7月31晚7时许,记者终于联系上开发商方面的有关负责人杨经理。他表示,对杨女士房子被拆一事,他并不清楚,因为与开发商签约的拆迁单位在7月28日就已经撤离,随后,开发商方面还请来清洁公司去清理建筑垃圾,29日清洁公司也已撤走。
杨经理称,对于杨女士的房子,他们不仅没有强拆,反而一直在拆别的房子时,对杨女士的房子小心保护。旁边两个单元用挖掘机拆,杨女士所在的单元则用人工拆,而且在她的房子外面还架了铁架用来保护房子。房子里有人在的时候,工人们都是停止工作的,不可能在晚上还有人敲敲打打。
杨经理还称,他们所给的赔偿标准是每平方米2235元,杨女士53平米的房子按110平米补偿,或者还可以在开发商的楼盘内要房子代替。相比当地的房价来,赔偿并不低。之所以一直没有与杨女士谈妥,是因为杨女士要价太高,公司承受不起,所以就一直没有答应。
对于开发商的说法,杨女士认为难以置信,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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